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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1-18作者:供图:审核:来源:外国语学院访问:733

关于组织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见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从符合条件的学术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严格把好成果的申报材料的质量关。

2.各单位统一于31日当天将《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申报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科技部条件办。校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限额,择优上报。

3.正式上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正式上报材料包括: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系人:姚静

联系电话:84891868

Email:jingyao@nuaa.edu.cn

附件(按住Ctrl并单击鼠标左键打开):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科技部

                                201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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