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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9-28作者:供图:审核:来源:外国语学院访问:1653

外国语学院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细则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评审细则。

一、评选范围

承担20152016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仍在南航任教的外教。

二、奖项设置

  1. 学校教学优秀二等奖6名,其中1名将推荐竞评学校教学优秀一等奖;
  2. 学院教学优秀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

三、奖金额度

学校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0000元;学院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

四、评选办法和流程

本次评奖将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流程为:

1. 学院教学办根据课堂教学评价量化标准,确定30名候选人,并通知候选人填写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2. 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课堂教学评价量化数据,参考候选人综合情况(包括教材编写、论文发表、教师竞赛获奖、学生竞赛指导、学生项目指导等)评审出20名获奖教师,并确定每位老师的获奖等级以及推荐竞评学校一等奖的名单;

3. 获奖名单将公示5天,公示后学院将无异议的学校教学优秀奖候选名单上报学校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

五、工作时间安排

1.  928日下班前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知填写申报表;

2.  929日下班前收齐申报表;

3.  930日召开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当天将评审结果公示;

4.  1010日将评选结果报学校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

六、候选人遴选办法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6.9.26

 

附学校通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

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工作,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不断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2015-2016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含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学生评教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分单位名单由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提供)。

三、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70名(各单位评选名额见附件1)。

    2. 奖励额度: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0000元。

四、工作安排

    1.9月30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拟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2.10月10日各单位将评选结果报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

    3.10月18日前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一等奖并公示。

    4.10月31日前召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学优秀奖最终获奖名单(含一、二等奖)并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 根据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为发挥学院的主体作用,各单位自主评选产生二等奖,并推荐其中一名报学校参加一等奖评选;

    2.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评选程序公开透明,标准和结果公开、公正。

    六、联系人

    刘满让,电话84895711,邮箱mrliu@nuaa.edu.cn

 

附件:1. 2015年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2. 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6年9月25日

附件1

2015年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院(单位)

名额

学院(单位)

名额

航空宇航学院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能源与动力学院

3

艺术学院

3

自动化学院

7

外国语学院

6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

航天学院

1

机电学院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3

体育部

4

民航学院

5

工程训练中心

2

理学院

9

电工电子中心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1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

合计

80

 

附件2

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学院(单位)

 

姓名

 

职称

 

教龄

 

授课时间

课程名称

学时数

授课对象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近五年学生评教结果

2011~2012学年

2012~2013学年

2013~2014学年

 

 

 

 

 

 

2014~2015学年

2015~2016学年

 

 

 

 

 

 

一、近五年内承担的专业和课程(含教材)建设任务;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在各类教学竞赛中的获奖情况;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及省级以上竞赛活动并获奖;教学工作方面获得的表彰及奖励(含教学成果奖)。    

 

 

 

 

二、其他省部级以上标志性成果或业绩

 

 

 

学院(单位)评审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表格不够可加页。

  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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