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祥涛
副组长:姜礼福 徐以中
成员:张立新 窦硕华
2.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左彤云
副组长:吴科颖
成员:吕勉哉 李林泷 黄潜 王珺琳
3. 招生面试及技术支持小组
面试工作小组:硕士生导师
技术支持小组:王大宁 袁晓春
秘书:邹馨茗
二、招生专业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2)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1(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
02(全日制)日语语言文学
03(全日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4(全日制)国别与区域研究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055101 英语笔译(MTI)
2)055105 日语笔译(MTI)
三、招生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办法:
1. 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组,每个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2人(共不少于3人),由相关学科的导师组成。面试小组成员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2. 面试小组内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统一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五、复试资格审查
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考核
1. 由所在学校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成绩要能反映排名情况;
2.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以及其他能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
3. 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
4. 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
六、拟录取原则
1. 复试合格: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达到或超过90分方可录取。
2. 以综合面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5719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