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字[2024]23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常规类型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我院现就2023级、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作如下安排:
转专业工作组组长:教学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教学办主任、系主任、教务员、辅导员
时间安排:以教务处安排为准
一、转专业申请对象
常规类型:2023级本科生、2024级本科生。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二)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三)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四)获得当学期前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四年级在读的;
2.受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3.在休学期间的;
4.有转学经历的;
5.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6.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或学校有相关规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转专业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生应获得当学期前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
(二)由学生所在学院考核、教务处审核,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
(三)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转入学院视学生情况决定。
四、转专业人数
英语专业21人以内,日语专业5人以内。
五、考核办法
转入我院的学生由相关系部进行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成绩原则上应高于60分,考核结果由系部提交学院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六、其他事项
转专业学生在籍年限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