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招生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以中
副组长:姜礼福
成员:白雪花 窦硕华
2.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左彤云
副组长:吴科颖
成员:吕勉哉 李萍 张宏盟 郑思洁
3. 招生面试及技术支持小组
面试工作小组:硕士生导师
技术支持小组:王大宁 袁晓春
秘书:邹馨茗
二、招生专业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2)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01(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
02(全日制)日语语言文学
03(全日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4(全日制)国别与区域研究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055101 英语笔译(MTI)
2)055105 日语笔译(MTI)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办法:
1. 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组,每个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2. 面试小组内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统一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五、复试资格审查
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考核:
(1)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
六、拟录取原则
1. 复试合格: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达到或超过90分方可录取。
2. 以综合面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七、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5719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23日